为配合做好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全面传达和落实有关最新政策文件精神,切实服务我校毕业生求职就业,3月1日下午,由校就业中心主办的“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进沪就业政策解读会”在闵行校区学生之家报告厅举行。
根据日前发布的《关于做好2012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2]2号文件)》精神,本年度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的进沪政策在保持稳定性与连续性的基础上,较往年有一些调整,例如不得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理申报,规范了用人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专利受理加分的受理办法;增设了一批高校、区县、开发园区的代理受理点,并在部分用人单位试点网上申报等。
针对这些变化,在解读会一开始,就业中心副主任邹文首先向与会同学详细介绍了进沪就业政策的几点变化,并逐条解读了2012年进沪就业的具体政策。在随后的答疑阶段,就业中心老师耐心解答了到会的二百余位同学的积极提问,并鼓励毕业生合理确立职业目标,拓宽就业思路,积极前往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
据悉,在即将全面开展的“第九届大学生就业服务周”活动中,就业中心还将为毕业生精心打造“就业咨询日”、“求职工坊”、“基层就业动员会”、“免师就业大家谈”、“院系特色活动”和“春季大型供需见面会”等系列活动,为毕业生的求职就业提供了立体化、全方位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