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要求和统一安排,教育部检查组于10月13日至14日对我校所承担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和“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由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魏士强、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刘海峰任组长。
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魏士强代表检查组部署检查工作
10月13日下午,我校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汇报会召开。教育部检查组全体成员、我校全体校领导以及学校办、纪委、规划办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出席汇报会。校党委书记童世骏代表学校致欢迎辞。汇报会由校长陈群主持。
魏士强代表检查组讲话,就此次检查的意义、目的及有关事项做了说明,对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希望通过检查工作总结学校在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工作经验,进一步了解执行中的困难和下一步可行的工作建议。
检查汇报会现场
校党委副书记罗国振对我校承担的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即“推动建立健全大学章程,完善高等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创新教师教育体制机制,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以及与上海市政府共同承担的项目“引进纽约大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建设上海纽约大学”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从试点项目的总体进展、主要改革方案、存在的困难及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等方面总结了我校试点项目的研制路径、实施推进成效,并针对目前遇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朱民就我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了汇报。他从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提高决策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保障决策民主科学;贯彻落实民主决策要求,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显著提升;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贯彻落实阳光治校等四个方面系统阐述了学校的具体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介绍了我校在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上的主要特色做法,剖析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对进一步扎实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执行提出了设想。
分组召开座谈会
除了听取学校汇报,检查组还仔细察看了我校实施教育体制改革和贯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相关资料,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情况,并于14日在校党委副书记罗国振、校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林在勇、副校长陆靖、朱自强的陪同下赴生命医学研究所、教师教育实验中心、设备处、孟宪承书院等科研教学管理单位现场指导检查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