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上午,我校在闵行校区行政楼403室召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专题工作会议,安排部署首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学校各研究生实体培养单位分管副院长和副书记50余人出席了工作会议。会议由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志斌主持。
党委研工部部长兼研究生院副院长、管理处处长刘敏首先介绍了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置的情况,解读了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和评审工作日程安排。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高校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我校取得正式学籍、全日制注册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研究生均可自愿申请,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2万元。刘敏指出学校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成立了由陈群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领导为副组长、由研究生院、财务处、纪委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导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各实体培养单位都将成立由各单位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等组成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完成初步评审工作,并向学校提交初评名单,最终由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李志斌发表了讲话,他介绍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设立政策出台的背景。国家奖学金的设立是研究生投入机制改革中的重要一步,而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则是深化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据悉,目前教育部正在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制定研究生综合改革文件《关于深化改革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意见》。这个意见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研究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指导性文件。通过深化改革,实现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式的转变,从注重规模发展转变为注重质量提升;实现培养类型结构的转变,从以学术学位为主转变为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协调发展;实现培养模式的转变,从注重知识学习转变为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并重;实现人才质量评价方式的转变,从注重在学培养质量转变为培养质量与职业发展质量并重。
李志斌指出,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制度,给研究生提供适当的财政支持,可以激发研究生学习热情和创新激情。对高校来说,它也是一项惠民政策,是对优秀研究生的肯定、鼓励和鞭策。此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他要求各研究生实体培养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严格程序,切实按照学校的要求做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切实发挥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在研究生培养中的激励导向作用。
与会同志还就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